115學年度博士班考試入學招生 同等學力書審說明

  • 以同等學力身分報考本校博士班者,申請個人著作相當碩士論文水準審查說明:
  • 步驟一、確認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8條(招生簡章附錄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摘要),pdf檔)。以同等學力身分報考者,應於規定期限內申請「個人著作相當碩士論文水準」審查,經本校招生系所(組、學位學程)審查個人著作是否具有相當碩士論文水準,審查通過者,始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步驟二、準備審查資料檔案:
  1. 申請表 (docx檔pdf檔odt檔)。
  2. 學經歷證明文件
  3. 個人著作或論文
  • 步驟三、於申請期限內至系統完成申請手續:
  1. 登入Gmail帳戶
  2. 填寫申請資料(姓名、電話、通訊地址)
  3. 上傳審查資料檔案
  4. 申請期限:2026年3月11日至3月17日下午5:00前
  5. 申請系統:https://forms.gle/mAb6q6CjnBBBoTD86
  • 步驟四、於繳費期限內繳交審查費:
  1. 經學歷資格審查通過後以申請人電子郵件通知繳交論文審查費
  2. 登入興大智慧金流繳費平台https://nonstop.nchu.edu.tw/iHsingPay/取得繳款帳號,於繳款期限前完成繳費
  3. 繳費完成後系統會寄送繳費證明通知至申請人電子郵件信箱。
  4. 繳交審查費:新臺幣3,000元。(手續費自付)
  5. 繳費期限:3月17日23:59前
  6. 審查結果通知:送審之著作經報考系所(組、學位學程)審查後,由本校以掛號郵寄給考生。如於3月26日前尚未收到審查結果通知者,請考生逕向本校招生暨資訊組查詢。
  • 以同等學力身分報考在職生者,送審之學術著作發表日期應符合工作經驗所需年資累計1年之規定(即114年9月1日前發表)。各招生系所(組、學位學程)另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相關規定,請詳細閱讀招生簡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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