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博士班考試入學招生報名說明

  • 考生務必詳細閱讀招生簡章各項規定,並留意各項日程,逾期恕不受理。

報名系統

首次報名博士班考試入學

招生資訊系統

報名費繳費單列印、狀態查詢...等

  • 報名、上傳(寄繳)審查資料期限:115年3月17日9:00起至115年4月9日17:00止
  • > 考生應於期限內上網報名、上傳審查資料並繳交報名費,部分招生系所(組、學位學程)另需寄繳審查資料,寄繳期限至115年4月9日(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
  • 繳費期限:115年3月17日9:00起至115年4月9日
  • 第一銀行櫃檯繳款時間至4月9日15:30 ;ATM繳費時間至4月9日23:59
  • 【招生資訊系統】:報名費繳費單列印、狀態查詢、推薦人資訊填寫、報考第二個系(所、組)...等。
  • 考生應依各系所(組、學位學程)要求上傳的項目,分項製作成PDF 格式檔案,並確認可開啟且清晰可判讀,以備上傳。相關說明詳見招生簡章
  • 部分招生系所要求繳交推薦函者,於報名完成後重新登入系統,點選該系所(組、學位學程)審查資料(含推薦函)查詢&維護,於「推薦函資訊設定」輸入推薦函推薦人之基本資料(姓名、服務單位、職稱、連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點選【儲存】,可將資料儲存於系統中,點選【確認寄信】後,系統即寄出該推薦人之邀請與驗證信函。推薦人信箱請務必填寫正確,若填寫錯誤以致推薦人無法上網填寫而影響審查成績,責任由考生自行負責。請考生點選【確認寄信】前務必審慎檢視資料是否正確。
  • 考生於網路報名填寫資料確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系所(組、學位學程)。考生報考本項考試不限定只能報考1個系所(組、學位學程),但請考生自行考量各系所(組、學位學程)考試時間是否衝突。同時報考2個系所(組、學位學程)以上者,請分別上網報名及繳交報名費。如因考試時間衝突,由考生自行負責,不得要求退費。考生報名手續完成者,所繳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
  • 報考聯招群可填志願數上限依各聯招群規定,考生於報名期間,可重複登入系統調整志願順序,報名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志願序。聯招群之分發,依考生報名時選填之有效志願順序及考試總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請考生務必審慎選填。
  • 報名期間可更改一般生/在職生身分別,一旦更改身分別,如有(無者免)志願序者需重新填寫、審查資料需重新檢視上傳,更改身分別前請審慎確認。
  • 每一筆報名資料產生一張繳費單(於招生資訊系統列印),並對應一組繳款帳號,限報考該系所(組、學位學程)。繳費前請考生切實確認報考系所(組、學位學程)與帳號。
  • 報名手續完成係指網路報名資料輸入完成、網路上傳審查資料、繳交報名費入帳完成,若有任一項未完成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考生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名手續,逾期不受理。
  • 建議使用Chrome瀏覽器操作,勿使用平版式電腦、手機,以免報名資料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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