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招生新生名單及遞補順序名單查詢

第1梯次放榜系所

新生名單:

第1梯次放榜系所新生名單

  • (含已登記之正取生 及 獲遞補之備取生)

遞補順序名單:

第1梯次放榜系所遞補順序名單

  • (依原備取順序,經登記遞補後之待遞補順序名單)

第2梯次放榜系所

新生名單:

第2梯次放榜系所新生名單

  • (含已登記之正取生 及 獲遞補之備取生)

遞補順序名單:

第2梯次放榜系所遞補順序名單

  • (依原備取順序,經登記遞補後之待遞補順序名單)
  • 各項招生相關規定,請考生務必自行詳細閱讀招生簡章說明!
  • 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如有缺額,流用至本次招生考試,由本次考試之備取生補足缺額。
  • 【新生名單】係指已完成網路報到暨入學意願登記之正取生及備取生,按錄取名次依序排列至招生名額數為止,其後名單則為候補之【遞補順序名單】。備取生如已列入【新生名單】者,視同完成網路報到程序。凡列入本校新生名單者,仍須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新生報到繳驗證件】手續,否則取消其入學資格,其缺額由【遞補順序名單】依序遞補。
  • 新生報到繳驗證件:
  1. 報到繳驗證件日期及地點:113年4月24日、4月25日,在各招生系所(學程)辦公室
  2. 報到繳驗證件時間:上午9:00 ~ 11:30;下午13:30 ~ 16:00止
  3. 報到應繳驗證件:詳招生簡章說明。
  • 備取生遞補:
  1. 備取生遞補截止日前,若有新生放棄入學資格,則由本校各招生系所(班、組、學程、聯招群)按【遞補順序名單】先後順序於網頁公告備取生遞補名單。獲遞補生應於招生系所(班、組、學程、聯招群)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到及繳驗證件手續,否則視同放棄入學資格。
  2. 請考生於遞補期間自行至各招生系所(班、組、學程、聯招群)網頁查詢最新遞補訊息。
  3. 備取生遞補報到時,其所需繳驗之證件同正取生。詳招生簡章說明。
  4. 備取生遞補截止日: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行事曆訂定之全校開始上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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