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招生報名說明

  • 考生應詳細閱讀招生簡章各項規定,並留意各項日程,逾期恕不受理。

報名系統

首次報名碩士班考試入學

招生資訊系統

報名費繳費單列印、狀態查詢...等

  • 報名、上傳審查資料期限:113年11月27日9:00起至113年12月13日17:00止
  • 繳費期限:113年11月27日9:00起至113年12月13日止
  • 第一銀行櫃檯繳款時間至113年12月13日15:30 ;ATM繳費時間至113年12月13日23:59
  • 【招生資訊系統】:報名費繳費單列印、繳費及上傳(有審查項目系所才需要)狀態查詢、推薦人資訊填寫、學經歷彙整表填寫、報考第二個系(所、組)...等。
  • 部分系所需繳交推薦函者,應先備妥推薦人相關資訊,登入系統點選「審查資料(含推薦函)查詢&維護」,於「推薦函資訊設定」輸入。詳見招生簡章說明。免繳者系統無此功能。
  • 部分招生系所(組、學程、聯招群)需於報名系統填寫學經歷彙整表,請考生於報名資料填寫完成後重新登入系統,進入該系所「學經歷彙整表/查詢&維護」,進行資料填寫。詳見招生簡章說明。免填者系統無此功能。
  • 部分系所需上傳審查資料(考試科目中有審查者),應依招生系所規定,於報名期限內上傳審查資料。審查資料若需異動,可於報名期間內重新上傳,即可取代前次上傳的審查資料。惟報名期限截止日後,審查資料上傳功能立即關閉,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傳或修改已上傳的檔案。請考生務必審慎檢視上傳之資料,於期限內進行資料上傳。無此項目者免上傳。
  • 報名手續完成係指「網路報名資料輸入完成」且「繳交報名費入帳完成」。考生報考之系所,考試項目有「審查」者,另須於規定期限內「網路上傳審查資料」,若有任一項目未完成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名手續者,本校不再受理報名。
  • 考生報考本項考試不限定只能報考1個系(所、組、學程、聯招群) ,但請考生自行考量各系(所、組、學程、聯招群)考試時間是否衝突。考生成績之計算,除聯招群中相同考科之成績共用外,僅採計有到考系(所、組、學程)之科目成績,其他未到考之系(所、組、學程)考試科目概以缺考論,成績不可跨系(所、組、學程)採計。同時報考2個系(所、組、學程、聯招群)以上者,請分別上網報名及繳交報名費。如因考試時間衝突未能應考者,不得要求退費,繳費前請審慎考慮。
  • 每一筆報名資料產生一張繳費單(於網路報名系統列印),並對應一組繳費代碼,限報考該系所(班、組、學程、聯招群)。繳費前務請慎重確認報考系所與帳號。考生於網路輸入報名資料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報考系所(班、組、學程、聯招群) 、身分別(一般生或在職生)或退費。
  • 筆試測驗場地分臺中及臺北考區,請考生於報名時審慎選定考區,報名截止後不能更改;考生有報考多個系所組的,請務必注意考區是否衝突。
  • 建議使用Chrome瀏覽器操作,勿使用平版式電腦、手機,以免報名資料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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