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碩士班在職專班入學招生報名說明

  • 考生應詳細閱讀招生簡章各項規定,並留意各項日程,逾期恕不受理。

報名系統

首次填寫碩士在職專班報名資料

招生資訊系統

報名費繳費單列印、狀態查詢...等

  • 報名、上傳審查資料期限:114年11月25日9:00起至114年12月9日17:00止
  • 繳費期限:114年11月25日9:00起至114年12月9日止
  • 第一銀行櫃檯繳款時間至114年12月9日15:30 ;ATM繳費時間至114年12月9日23:59
  • 【招生資訊系統】:報名費繳費單列印、繳費及上傳狀態查詢、推薦人資訊填寫、學經歷彙整表填寫、報考第二個系(所、組)...等。
  • 考生須依照報考系所規定之審查項目,分項製作成PDF 格式檔案後,再逐一上傳。審查資料若需異動,可於報名期限內重新上傳正確資料,即可取代前次上傳的資料。惟報名期限截止日後,審查資料上傳功能立即關閉,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傳或修改已上傳或未上傳完成之檔案。請考生務必審慎檢視上傳之資料,於期限內進行資料上傳。詳招生簡章說明。
  • 部分系所審查資料有推薦函項目者,請考生於報名資料填寫完成後重新登入報名系統,點選「審查資料(含推薦人)查詢&維護」,在「推薦函資訊設定」區,輸入推薦人之基本資料(如:姓名、服務單位、職稱、連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推薦人信箱請務必填寫正確,若填寫錯誤以致推薦人無法上網填寫而影響審查成績,責任由考生自行負責。詳招生簡章說明。免繳者系統無此功能。
  • 部分系所考生,需填寫學經歷彙整表。請考生於報名資料填寫完成後重新登入報名系統,點選該系所(班、組、學程、聯招群)「學經歷彙整表/查詢&維護」,進行資料填寫。詳招生簡章說明。免填者系統無此功能。
  • 報名手續完成係指於規定期限內「網路報名資料輸入完成」、「繳交報名費入帳完成」及「網路上傳審查資料」。若有任一項目未完成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再受理報名。
  • 每一筆報名資料產生一張繳費單(於網路報名系統列印),並對應一組繳費代碼,限報考該系所(班、組、學程或聯招群)。繳費前務請慎重確認報考系所與帳號。考生於網路輸入報名資料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系所(班、組、學程、聯招群)或退費。
  • 同時報考2個系所(班、組、學程、聯招群)以上者,請分別上網報名及繳交報名費。如因考試時間衝突,由考生自行負責,不得要求退費。
  • 建議使用Chrome瀏覽器操作,勿使用平版式電腦、手機,以免報名資料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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