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能力測驗(簡稱「學測」),側重評量考生進入大學的基本學科知能,成績主要作為繁星推薦與個人申請入學的依據;大學校系可以依其性質與需要,以學測成績作為檢定項目、倍率篩選與採計項目。
學科能力測驗報名、測驗時間及各考科測驗範圍,請見考試主辦單位: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網站,聯絡電話:02-23661416。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係針對高中學生英語聽力進行的一項綜合評量,本學年度舉辦二次,考生可自由選考,擇成績優者使用。目前各大學可將測驗成績納入各管道之檢定項目或個人申請管道審查資料。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報名、測驗時間及測驗範圍,請見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主辦單位: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網站,聯絡電話:02-23661416。
目前大學入學管道主要分為「繁星推薦」、「個人申請」及「考試入學」等管道。
「繁星推薦」、「個人申請」及「考試入學」之招生作業流程大致如下圖:
繁星推薦是教育部為了實現「高中均質、區域均衡」的理念,在2011年合併「學校推薦」與「繁星計畫」招生,整合為現在的「繁星推薦」招生。參加「繁星推薦」的考生須報考當年度的「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學科能力測驗報名時間約在每年10月底至11月初,考試時間則在次年1月底或2月初。「繁星推薦」入學由大學依學系的性質分學群招生,由高中學校向大學依學群推薦符合條件之應屆畢業學生,簡要說明如下:
- 由高中學校向各大學校系推薦學生報考(限應屆畢業生)。
- 高中對大學各類學群至多推薦二人。
- 高中若推薦一名以上學生至同一所大學,需排定推薦優先順序。
- 每名考生僅能被推薦至一校一學群。
- 被推薦之學生需全程就讀同一所高中,修滿高一、高二各學期課程。
- 考生的高中前四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符合大學之規定。
- 考生參加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舉辦之學科能力測驗的成績,需達到各大學校系設定的學測檢定標準,再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辦理統一分發及公告錄取結果。
- 統一分發以考生的高中在校學業總成績排名百分比作為第一項比序項目。
大學各學群分類原則如下:
第一類學群:文、法、商、社會科學、教育、管理等學系(學程)。
第二類學群:理、工等學系(學程)。
第三類學群:醫、生命科學、農學等系(學程)。
第四類學群:音樂相關學系(學程)。
第五類學群:美術相關學系(學程)。
第六類學群:舞蹈相關學系(學程)。
第七類學群:體育相關學系(學程)。
第八類學群:醫學系。
受理「繁星推薦」報名的單位: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學科能力測驗主辦的單位: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相關連結:本校大學繁星推薦專頁
個人申請入學採用兩階段考試。
第一階段:考生應先報名參加由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舉辦之學科能力測驗(每年約1月底或2月初)、術科考試,再向「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報名,且學測成績通過大學校系第一階段學測、術科考試篩選標準。
第二階段:通過第一階段學測成績篩選的考生,可向「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辦理個人申請報名,參加由各大學辦理的指定項目甄試。
考生參加學科能力測驗後,每人最多可以申請6個大學校系,參加學科能力篩選。通過學科能力篩選者,才可報名參加由各大學主辦的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經大學錄取後,向「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統一分發入學。
個人申請第一階段篩選的報名時間:大約在每年3月中上旬。考生持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向甄選入學委員會報名第一階段篩選,並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公告通過篩選的結果。通過篩選的結果約在3月下旬公告。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由各大學辦理報名、考試(本校約4月中旬)。甄試的內容可能含面試、筆試、資料審查及實作等。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約在4月中下旬擇期辦理指定項目甄試。甄試的日期由各大學校系自定,考生可詳閱招生簡章並依規定辦理報名,參加甄試。
個人申請之統一分發:參加「個人申請」錄取的正、備取生應該在規定時間內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辦理統一分發。每一位錄取生分發到1個大學校系。
相關連結:本校大學個人申請專頁
指定科目考試,旨在檢測考生是否具備校系要求的能力,成績主要作為考試入學的依據。各校系可依其招生特色及需求,採計某些考科成績,而考生自由選擇報考。考試時間為每年7月1-3日。
已錄取繁星推薦、個人申請、保送錄取資格的同學,須於規定期限內放棄其錄取資格,才得以參加當年度之「考試入學」招生。考生考完指考後,應上網選填志願,每位考生選填之志願不得超過100個。「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依各大學校系所訂招生條件,按「先檢定、後採計、同分再參酌」之程序辦理,參加登記者於通過各校系訂定之當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檢定標準,且達校系採計組合之最低登記標準,以其登記志願校系順序及當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含術科)之加權總分,擇優錄取;如其採計之指定科目考試(含術科考試)成績加權後總分相同時,再依各該校系所訂之參酌科目及順序決定錄取優先順序。
指定科目考試報名及各考科測驗範圍,請見考試主辦單位: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網站,聯絡電話:02-23661416。
選填志願相關資訊,請見主辦單位: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網站,聯絡電話:06-2362755。
【目 的】:中興大學為了讓有特殊才能、不同教育學習歷程、特殊經歷或經濟弱勢有潛力的同學可以進入大學就讀,自104學年度起開始辦理「特殊選才」招生,本計畫名稱為「興群星計畫」。我們希望藉由「興群星計畫」招生,發掘人才,招收在目前的考試制度下,較難以進入本校就讀,但具有潛力的學生。學生就學後,經由本校因材施教及完善的輔導、同儕之間的相互學習及學生本人的努力,在完成四年的大學教育之後,成為社會菁英人才、發光發亮的明日之星。
【招生對象】:國內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學系訂定之招生條件者。我們希望招收可能較難透過現行招生管道入學,且具有特別成就、表現、不同學習歷程、特殊經歷或經濟弱勢有潛能之學生;或透過現行招生管道入學相對不利,但符合招生學系選才條件的學生。
【招生學系】:110學年度共34個學系(學位學程、組),提供78個名額。
【招生特色】:
- 本項招生不採計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 招收特殊才能學生:招收可能較難以透過現行招生管道入學,但具有學科能力優異、特殊領域具有卓越潛能或特殊優良表現之學生;或非學科成績以外之表現傑出,在某領域有發展潛力的學生。
- 招收經濟弱勢學生、不同教育資歷學生、特殊經歷學生:另設分組招生(乙組),不以其競賽獲獎做為評量標準,而是以學生學習歷程及其他資料,全面性評估考生的潛能、動機及未來發展潛力。
【預訂時程】:約於10月上旬公告招生簡章;10月下旬~11月下旬網路報名、寄繳審查資料;11月下旬~12月中旬進行審查、面試作業;12月下旬公告錄取名單;次年1月中旬正取生報到、辦理遞補作業。
相關連結:本校大學特殊選才專頁
運動績優資格: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含應屆畢業),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資格,並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成績通過報考學系(學位學程)檢定標準,符合下列運動績優資格之一者(限於高中在學期間取得),得報名參加本項招生:
- 符合教育部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之甄審、甄試資格,並持有證明者。
- 曾參加全國性運動會獲前八名,或甲組聯賽獲前八名,並持有證明者。
- 曾參加縣市競賽獲得優良成績,並持有證明者。
- 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班畢業生,並持有證明者。
- 曾任學校運動代表隊一年以上,且曾參加縣市級以上運動競賽,持有該校校隊證明、教練推薦函及代表學校出賽證明三項者。
詳細內容請參閱當年度簡章,以簡章公告內容為準。
相關連結:本校運動績優生專頁
【甄選入學】
高中職學生符合招生簡章規定之報名資格,並已報名參加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舉辦之「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且取得成績者,可報名當學年度參加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
報名甄選入學的考生,其統一入學測驗成績通過「第一階段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篩選」者,可報名參加本校舉辦的「第二階段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績達各招生學系之最低錄取標準者,錄取為本校一年級新生。
相關連結: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聯合甄選委員會甄選入學資訊網頁
【技優甄審入學】
凡是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之學生,其在學學業平均成績應及格,並符合簡章所訂之「適合甄審之技藝技能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且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報名參加【甄審入學】招生:
- 參加國際技能競賽獲各職類優勝名次或參加國際科技展覽成績優異,獲推薦並持有證明。
- 獲選為國際技能競賽正(備)取國手,並持有證明。
- 參加全國技能競賽獲各職類優勝名次。
- 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獲各職種個人競賽優勝名次,且在分配參加甄審名額以內名次。
- 參加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成績優異,且獲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
- 參加其他由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主辦之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獲各職種(類)優勝名次。
- 其他參加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賽獲相關競賽優勝名次。
※符合甄審資格者,至多可報名5個校系科(組)、學程。
報考【技優甄審】的考生須依照招生簡章的規定,進行資格審查、報名、繳交報名費,並參加本校各招生學系舉辦的「指定項目甄審」,成績達到標準者,應至「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經分發錄取後始可取得本校入學資格,成為本校一年級新生。
相關連結: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聯合甄選委員會技優入學資訊網頁
【技優保送入學】
凡高職畢業生,其在學學業平均成績及格,並符合簡章所訂之「適合保送之技藝技能競賽優勝職種(類)」,且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報名參加優保送入學招生:
- 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含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獲各職類優勝或參加國際科技展覽成績優異,獲推薦並持有證明。
- 獲選為國際技能競賽(含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正(備)取國手,並持有證明。
- 參加全國技能競賽(含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獲各職類前3名名次。
- 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獲各職種個人競賽前3名名次。
相關連結: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聯合甄選委員會技優入學資訊網頁
相關連結:本校四技二專甄選暨技優專頁
身心障礙甄試招生由教育部委託相關大學統一辦理,每年針對不同身心障礙類別,提供學士班招生名額。本校各學系、學程詳細的招生名額由本校教務處招生暨資訊組辦理調查,並將調查結果回報當年度主辦學校統一辦理報名、資格審查、考試、放榜、分發等招生試務。
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招生主辦學校為中央大學,詳細報名時程、手續、應具資格及簡章內容請洽主辦學校網站:https://cis.ncu.edu.tw/EnableSys/home。
中興大學進修學士班設有中國文學系、外國語文學系、文化創意產業學士學位學程、創新產業經營學士學位學程、生物產業管理進修學士學位學程,每年皆辦理獨立招生考試。週一至週五晚上上課,每天晚上四節課,修業年限四至五年,享有校內工讀及住宿的機會;成績優異者可申請輔系、雙主修、教育學程等,修業期滿成績及格即可取得中興大學學士學位證書。進修學士班新生招生時程,大約於每年5月公告招生簡章,6月中旬至7月初受理網路報名,7月中旬舉行筆試(甄試),7月底放榜。
各學系(學士學位學程)聯絡電話:
- 中國文學系進修學士班-電話:04-22851790
- 外國語文學系進修學士班-電話:04-22851787
- 文化創意產業學士學位學程-電話:04-22851791
- 創新產業經營學士學位學程-電話:04-22840711#750
- 生物產業管理進修學士學位學程-電話:04-22854527
有關進修學士班相關事務,請參考本校進修學士班網站。
各大學的學士班或進修學士班,如有招生缺額,可辦理轉學考試,招收轉學生。各學系(學位學程)轉學招生名額,以各學系招生、退學所產生之缺額來招收大二或大三的轉學生。
【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學士班轉學生聯合招生】(暑期)
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中正大學)聯盟,自105學年度起,共同辦理學士班轉學生聯合招生考試(暑期)。
整合四校轉學考試務、報名、考試、分發及報到等流程,考生一次報名、一次筆試,可以選填多個校系組為就讀志願,並減少考生與家長應考來回奔波,提供考生更大的效益。
有關臺綜大系統的轉學生考試辦理時程:大約於每年4月公告招生簡章,5月上中旬辦理報名,7月上旬辦理筆試,7月下旬放榜。轉學生考試每一學系的考試科目不一,最多考4科。報考轉學生聯合招生的資格如下:
- 國內公立或經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或獨立學院肄業,修業累計滿二個學期以上者。(修業滿二個學期以上者,可報考二年級,修業滿四個學期以上者,可報考二或三年級)
- 大學二年制學士班肄業學生,修滿一年級上學期,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可報考二或三年級)
- 國內公立或經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專修科畢業,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可報考二或三年級)
-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專科畢業同等學力報考:(可報考二或三年級)
(1)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之專科肄業生,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2)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持有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 年滿二十二歲、持有高級中等學校畢(結)業證書或修滿高級中等學校規定修業年限資格之一,並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八十學分以上,持有學分證明:(可報考二或三年級):
(1)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2)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3)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 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修得三十六學分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修得七十二學分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
- 就讀藝術教育法第七條所定一貫制學制肄業,持有修業證明者,依其修業情形屬大學學士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準用前述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第一目之規定。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中華民國100年7月13日修正施行後,至102年6月13日前,已修習第五款所定課程學分者,不受二十二歲年齡之限制。
詳細內容請參閱當年度簡章,以簡章公告內容為準。
轉學考聯招網站:https://exam-tcustrans.nsysu.edu.tw/。
【寒假轉學考試】
105學年度起本校開始辦理寒假轉學考試。寒假轉學考試以甄試入學方式辦理,採審查方式進行。
辦理時程:大約於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辦理轉學考網路報名及繳費。12月中旬招生學系進行資料審查。次年1月中旬轉學生考試放榜,1月下旬報到。
相關連結:本校寒假轉學考試專頁
凡是在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畢業證書者,都可報名本校開辦的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入學後,應修習該系專業課程至少48個學分。若入學前已修習的部份課程學分,經過該學系認可者,至多可以申請抵免36學分。同學在就業的同時,可依本身之職涯發展需求及條件彈性選課,「邊就業、邊就學」,在一年到四年的修業年限內,修完必選修專業課程,考試及格,即可取得本校授予的「學士後多元專長學位證書」。
相關連結: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招生,聯絡電話:04-22840854#1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提升退除役官兵人力素質,提供退除役官兵就學機會,增強就業競爭力,辦理四技/大學甄選:由本校進修學士班提供就學名額(依招生簡章公告)。每年約5-6月開放網路報名,7月初放榜。本校計有中國文學系、外國語文學系、文化創意產業學士學位學程、創新產業經營學士學位學程、生物產業管理進修學士學位學程等系所辦理招生,週一至週五晚上上課,每天晚上四節課,修業年限四至五年,成績優異者可申請輔系、雙主修、教育學程等,修業期滿成績及格即可取得中興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聯絡電話:04-2284085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