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學年度碩士班、博士班甄試入學招生報名說明

  • 考生務必詳細閱讀招生簡章各項規定,逾期恕不受理。

報名系統

首次報名碩博士班甄試

招生資訊系統

報名費繳費單列印、狀態查詢...等

  • 報名、上傳(寄繳)審查資料期限:115年10月1日9:00起至115年10月12日17:00止。
  • ※審查資料一律上傳,惟部分系所除網路上傳外,另需寄繳審查資料,寄繳期限至115年10月12日(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
  • 繳費期限:115年10月1日9:00起至115年10月12日止。
  • 第一銀行櫃檯繳款時間至10月12日15:30 ;ATM繳費時間至10月12日晚上11:59。
  • 【招生資訊系統】:報名費繳費單列印、狀態查詢、推薦人資訊填寫、學經歷彙整表填寫、報考第二個系(所、組)...等。
  • 本項招生採網路上傳審查資料,報名前應先備妥系所要求上傳之審查項目檔案(pdf檔)。審查資料若需異動,可於報名期間內重新登入報名系統重新上傳,上傳的檔案以覆蓋方式取代前次上傳檔案。惟報名截止時間後,審查資料上傳功能立即關閉,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傳或修改已上傳或未上傳完成之檔案。請考生務必審慎檢視上傳之資料,於期限內進行資料上傳。
  • 部分系所需繳交推薦函者,應先備妥推薦人相關資訊,登入報名系統點選「審查資料(含推薦人)查詢&維護」,於「推薦函資訊設定」輸入。詳見招生簡章說明。
  • 部分招生系所需於報名系統填寫學經歷彙整表,請考生於報名資料填寫完成後重新登入系統,進入該系所學經歷彙整表/查詢&維護,進行資料填寫。詳見招生簡章說明。(無須填寫之系所,不會出現該功能區塊)
  • 報名手續完成係指1.「網路報名資料輸入完成」、2.「網路上傳審查資料(上傳任一項目即算完成)」、3.「繳交報名費入帳完成」,1~3若有任一項未完成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恕不受理。
  • 每一筆報名資料產生一張繳費單(於網路報名系統列印),並對應一組繳費代碼,限報考該系所(班、組、學程、聯招群)。繳費前請考生切實確認報考系所(班、組、學程、聯招群)與帳號。完成繳費後恕不退費。
  • 考生於網路報名填寫資料確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系所(班、組、學程、聯招群)別。請謹慎選填並確認。
  • 考生所上傳(寄繳)之審查資料、年資證明、推薦人資料等文件,經查如有假借、冒用、偽造或變造等情事,在報名後錄取前查覺者,取消其報名資格;在錄取後未註冊前查覺者,取消其錄取資格;註冊入學後查覺者,即開除學籍,且不發給與修業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畢業後始查覺者,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並公告撤銷其畢業資格。
  • 建議使用Chrome瀏覽器操作,勿使用平版式電腦、手機,以免報名資料不完整。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