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博士班考試入學招生錄取名單查詢

  • 各項招生相關規定,請考生務必自行詳細閱讀招生簡章說明!
  • 本校參與教育部「大學校院博士班考試入學名額流用試辦計畫」,報名截止後,報名人數低於招生名額之系所,其缺額數經本校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將流用至其他招生系所,流用原則、流用情形於113年4月22日已公告於「招生資訊網/博士班考試最新消息」。
  • 本校招生委員會於放榜前決定各招生系所(組、學位學程)之各組一般生、在職生之最低錄取標準,考生總成績達此錄取標準以上,在招生名額內者為正取生,其餘為備取生。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不足額錄取時不得列備取生。各系所(組、學位學程)如有缺額時,由備取生依次遞補至原核定招生名額數為止。
  • 本校另有辦理校內學生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招生考試。各系所(組、學位學程)博士班考試入學招生、校內學生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招生等入學管道,如有招生缺額,得相互流用至原核定招生總量為止。
  • 正取生及獲遞補入學之備取生,應於規定期限內持下列與報名時所填報考資格及學經歷(含工作年資證明)相符之證件辦理驗證手續。未按時完成驗證者,取消入學資格。
  • 新生報到繳驗證件:
  • 1. 報到日期:113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 2. 報到地點:本校行政大樓1樓註冊組。
  • 3. 各系所新生驗證時段,請於113年6月17日後至「註冊組新生專區-博士班」網頁查詢。
  • 備取生遞補:
  • 1. 於113年7月8日後,最新獲遞補之備取生名單及應報到之時間、地點,請自行至「註冊組新生專區-博士班」網頁查詢。
  • 2. 備取生遞補最後截止日: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行事曆訂定之開始上課日。
  • 錄取本校兩個系所(組、學位學程)以上者,應於備取生遞補截止日前,限選擇其中一個系所(組、學位學程)入學,違者取消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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