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碩士在職專班報考程序 >>> 填寫資料(報名注意事項)

  1. 考生對「相關系所」及「報考資格」之認定有疑義者,應於報名前於上班時間內洽詢EMBA辦公室先行確認。如經本校審查發現考生資格與性質相關系所規定不符者,以「不符合報考資格」處理。
  2. 考生各項報考資格之認定,除由招生單位依考生繳交文件辦理審查外,所有學歷(力)證件資料均依簡章第玖項【新生報到暨繳驗證件】辦理,以網路報名時輸入之資料為依據。錄取生於新生報到暨繳驗證件時,應提出符合報考資格之學經歷證明文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考生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假借、冒用、偽造或變造證件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並由考生自負法律責任。
  3. 考生選填學校代碼欄時,需與錄取報到時繳驗畢業證書上之學校名稱完全一致。學校因更名或改制而找不到選項時,請務必電洽招生暨資訊組(聯絡電話:04-22840216)。
  4. 考生所持境外學歷,應符合各該相關學歷採認法規(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等)之規定。錄取生於入學繳驗證件時,須繳驗相關學歷證件請參閱本簡章第玖項【新生報到暨繳驗證件】。
  5. 考生報名手續完成後,所繳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報名手續完成係指網路報名資料輸入完成、繳交報名費入帳完成,並於規定期限內寄繳審查資料。若有任一項目未完成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6. 考生網路報名時,請務必輸入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考生輸入之電話號碼、通訊地址、電子郵件信箱應正確無誤(請輸入111年9月30日前確實可聯繫之各項資料),以免因無法聯絡或投遞而權益受損。錄取報到入學後,相關之通訊資料修改,請洽本校註冊組。
  7. 報名資料輸入時若有需造字的難字,請先以半形輸入*符號代替,另請於本招生網頁【招生簡章及附表】下載「報名資料需造字回覆表」,並依表格說明辦理。
  8. 網路報名表請自行登入報名系統列印,並與EMBA規定之審查資料一併寄送至EMBA辦公室。
  • 已閱畢。進入網路報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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