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運動績優生招生錄取名單

  • 各項招生相關規定,請考生務必自行詳細閱讀招生簡章說明!
  • 考生總成績達各運動項目之最低錄取標準者,在招生名額內者列為正取生,其餘列為備取生。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不足額錄取時不得列備取生。如有2 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時,則依各運動項目同分參酌順序,分數較高者優先錄取。
  • 缺考者,該項目以零分計;任一項目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 考生正取某志願後,取消該正取志願之後全部正取與備取志願資格,保留該志願前其他志願備取資格以備遞補。備取生遞補原則比照前項辦理,若該遞補不報到,同樣不能再遞補其他後面志願之備取。考生未選填之志願學系不予分發。
  • 錄取生於某志願學系完成報到後,若又獲得較前志願學系通知遞補,應先放棄原報到學系資格後,始能辦理報到作業。
  • 本考試各運動項目內不同學系之招生名額互不流用,如有招生缺額,缺額流回至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
  • 錄取生應依本校規定時間、地點,攜帶國民身分證、113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單、符合簡章第貳項規定之運動績優資格證明文件等正本及影本,來校辦理驗證手續,驗畢後只收影本,正本歸還,當天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其缺額由備取生遞補。請備取生於遞補期間自行至本校註冊組網頁查詢最新遞補名單。若已無備取生遞補,缺額流用至大學分發入學。
  1. 報到驗證時間、地點:113年4月16日(星期二) 9:00 ~ 11:30;13:00 ~ 16:00。地點:行政大樓一樓註冊組
  2. 備取生遞補截止日113年6月17日(星期一)17:00
  • 錄取生除完成上述繳驗證件外,仍須於規定時間內(約113年7月下旬~8月上旬)來校辦理新生報到手續,本校將於7月中旬寄發新生報到相關資料。屆時如未收到,請上「註冊組網頁」/「新生專區」/「學士班」下載,未依規定完成報到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 若錄取生同時參加113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及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獲錄取時,僅能擇一校一系就讀,其他須依規定辦理放棄錄取資格。已錄取之新生除以書面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外,不得再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違者取消本項招生錄取資格。
  • 放棄聲明截止日期為113年6月13日前(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請至註冊組網站下載後,以限時掛號寄回(或送回)本校註冊組辦理放棄。
  • 錄取生須於入學後前三年連續六個學期參加該專項運動代表隊之訓練、活動與比賽或協助推展系上體育活動(需經教練同意),成績及格方可畢業。然運動專長項目非本校運動代表隊之項目者則不受此限。本校運動代表隊名單請逕洽本校體育室官網或體育室競賽活動組查詢。
  • 有關新生報到、備取生遞補、報到繳驗證件、註冊入學相關事宜,請洽本校註冊組,電話:04-22840212;相關資訊請至本校「註冊組」網頁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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