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統一分發結果查詢

  1. 【興翼招生】A~F組分發說明
  2. 獲分發至本校之錄取生不另辦理報到,最後確定就讀之錄取名單將於6月28日前在本校招生資訊網公布,請考生務必上網查閱名單並核對確認,如有疑義請與本校招生暨資訊組聯繫04-22840216。
  3. 本校註冊組將於7月中旬寄發新生入學須知,其內並載明新生報到驗證時間、地點及所需準備證件等,屆時請留意接收信件,如未收到,請上「註冊組網頁」/「新生專區」/「學士班」下載(https://www.oaa.nchu.edu.tw/zh-tw/rs-freshman)。
  4. 錄取生如要放棄本校之入學資格,應於113年6月13日至16日每日9:00~21:00止,至甄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c.edu.tw)進行網路聲明放棄,相關規定請詳閱「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第16頁。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考生及家長慎重考慮。
  5. 113年6月17日起,獲分發錄取生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由本人親自填妥「獲統一分發之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附表五】並經父母(或監護人)簽名或蓋章後,於限期內以「限時掛號」郵寄至【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國立中興大學招生暨資訊組】,惟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另得否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招生,悉依該入學管道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本校收到聲明書後將於聲明書上蓋章,第一聯由本校存查,第二聯以掛號方式寄還考生。
    ※考生於郵寄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後,請與本校招生暨資訊組聯繫(電話04-22840216)確認是否寄達。
  6. 獲分發之錄取生如在甄選委員會公告分發結果之前,已先向其他學制入學管道登記報到(例如四技二專),只要未向本校辦理放棄,本校仍保留考生入學資格,請考生依個人志趣審慎選擇。惟考生確認選擇後,不論是否已逾放棄截止日,仍應儘速向欲放棄之學校辦理聲明放棄入學資格。
  7. 本校於今年暑期辦理大學預修課程,如通識課程等,學生修習成績及格,於入學時可洽註冊組辦理學分抵免,歡迎同學踴躍參加!
  8. 如有註冊入學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校註冊組:04-22840212;學雜費繳費問題請洽出納組:04-22873952;有關新生住宿問題請洽住宿輔導組:04-22840552;有關指定項目甄試相關問題請洽招生暨資訊組:04-22840216。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