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考生須知

考生務必詳細閱讀招生簡章及甄試考生須知,並於規定期限內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108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考生須知及相關附表

  • 更正勘誤:為配合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書審上傳系統開放時間,考生上傳時間更正為3/29-4/3每日9點至晚上9點。
  • 下載甄試考生須知 (pdf檔),考生務必詳細閱讀甄試考生須知各項規定
    本校各招生學系(組、學程)面試(筆試)日期及注意事項,詳載於本須知第5~17頁內容;審查資料說明詳載於「108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第55~71頁內容,請考生仔細閱讀,並依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 重要日程表 (pdf檔),考生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相關程序,逾期恕不受理
  • 報名、繳費、上傳審查資料作業流程 (pdf檔),考生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相關程序,逾期恕不受理
  • 附 錄: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pdf檔,連結本校教務處法規章則)
  • 附表一:未完成報名退費申請表 (docx檔pdf檔odf檔)
  • 附表二:持國外或香港澳門地區學歷切結書 (docx檔pdf檔odf檔)
  • 附表三:持大陸學歷切結書 (docx檔pdf檔odf檔)
  • 附表四: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績複查申請書暨回覆表 (docx檔pdf檔odf檔)
  • 附表五:獲統一分發之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 (docx檔pdf檔odf檔)
  • 附表六:身心障礙或因其他特殊情形考生考場服務申請表 (docx檔pdf檔odf檔)
  • 附表七:【興翼招生】個人資料表 (docx檔pdf檔o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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