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110學年度碩士班招生准考證列印說明
(開啟【碩士班考試】網頁後,點選【登入招生資訊系統】登入系統後列印)
★考生應自110年1月25日9:00起以A4紙張自行列印准考證,並妥善保存,本校不再寄發准考證。
★考生於每節入場應試時,均應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正本入場應試(國民身分證正本得以駕照、有效期限內之護照、附有相片之健保IC卡正本代替)。
★本校筆試科目是否得使用計算機,已詳載於各招生單位簡章內容,請參閱簡章第拾貳項「招生系所(班、組、學程、聯招群)、招生名額、考試項目」。除系所規定部分考科(簡章有註明「※」符號者)得使用計算機(廠牌型號不限)作答外,其他全部考科均不得攜帶計算機入場。
★考區位置及相關住宿交通資訊,詳【碩士班】網頁之【考場位置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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