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碩士班在職專班入學招生報名說明

  • 考生務必詳細閱讀招生簡章各項規定,並留意各項日程,逾期恕不受理。

報名系統

首次報名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資訊系統

報名費繳費單列印、狀態查詢...等

  • 報名、上傳審查資料期限:109年11月30日9:00起至109年12月14日17:00止
  • 繳費期限:109年11月30日9:00起至109年12月14日止
  • 第一銀行櫃檯繳款時間至109年12月14日15:30 ;ATM繳費時間至109年12月14日晚上11:59
  • 【招生資訊系統】:報名費繳費單列印、繳費及上傳狀態查詢、報考第二個系(所、組)報名資料填寫。
  • 報名手續完成係指於規定期限內「網路報名資料輸入完成」、「繳交報名費入帳完成」及「網路上傳審查資料」。若有任一項目未完成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名手續者,本校不再受理報名。
  • 考生報考本項考試不限定只能報考1個系所(班、組、學程、聯招群),但請考生自行考量各系所(班、組、學程、聯招群)考試時間是否衝突。同時報考2個系所(班、組、學程、聯招群)以上者,請分別上網報名及繳交報名費。如因考試時間衝突,由考生自行負責,不得要求退費。
  • 每一筆報名資料產生一張繳費單(於網路報名系統列印),並對應一組繳費代碼,限報考該系所(班、組、學程或聯招群)。考生於網路輸入報名資料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系所(班、組、學程、聯招群)或退費。繳費前務請慎重確認報考系所與帳號。
  • 審查資料若需異動,報名期間內可重新登入報名系統重新上傳。惟報名期限截止日後,審查資料上傳功能立即關閉,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傳或修改已上傳或未上傳完成之檔案。請考生務必審慎檢視上傳之資料,於期限內進行資料上傳。
  • 報名截止後,招生系所將會進行相關資格規定審核。作業完成後批次更新,並編排考生准考證號。請考生自行上網查詢個人狀態。
  • 建議使用Chrome瀏覽器操作,勿使用平版式電腦、手機,以免報名資料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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