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109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統一分發結果查詢

  1. 【興翼招生】A~F組分發說明
  2. 獲統一分發至本校之錄取生,若未於109年5月25日前以「限時掛號」寄出「獲統一分發之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甄試考生須知附表六)至本校招生暨資訊組,視為已完成本校報到手續。
  3. 獲分發至本校之錄取生不另辦理報到,最後確定就讀之錄取名單將於6月2日前在本校招生資訊網公布(網址:http://recruit.nchu.edu.tw/),請考生務必上網查閱名單並核對確認,如有疑義請與本校招生暨資訊組聯繫04-22840216。
  4. 獲分發之錄取生如欲放棄入學資格,應由本人親自填妥「獲統一分發之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甄試考生須知附表六)並經父母(或監護人)簽名或蓋章後,於限期內以「限時掛號」郵寄至【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國立中興大學招生暨資訊組】,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考生及家長慎重考慮。
    ※考生於郵寄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後,請與本校招生暨資訊組聯繫(電話04-22840216)確認是否寄達。
  5. 逾上述放棄截止日,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仍應以上述書面聲明書向本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惟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另得否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招生,悉依該入學管道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6. 本校註冊組將於8月中旬寄發新生入學須知,其內並載明新生報到驗證時間、地點及所需準備證件等,屆時請留意接收信件,如未收到,請上「註冊組網頁」/「新生專區」/「學士班」下載(http://www.oaa.nchu.edu.tw/zh-tw/rs-freshman)。
  7. 如有註冊入學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校註冊組:04-22840212;學雜費繳費問題請洽出納組:04-22873952;有關新生住宿問題請洽住宿輔導組:04-22840552;有關指定項目甄試相關問題請洽招生暨資訊組:04-228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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